民航资本网2016年2月16日动静:据上海证券买卖所动静,近日国航董事会发布《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无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美国航空货运反垄断案被告方签订息争和谈的通知布告》,该通知布告称,2016年2月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核准,公司及国货航就本诉讼与被告签定息争和谈,同意为处理本诉讼领取五万万美元,该和谈尚待法院核准后生效。
2007年2月26日,美国联邦法院纽约东部地域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无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部属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无限公司(截大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以下简称“国货航”)发出航空货运办事反垄断民事案件传票。若干全球货运代办署理人、货主等作为被告告状公司、国货航及其他航空公司通过度歧地过度征收附加费,航空货运办事价钱打折,以及在收益和消费者分派方面告竣分歧共识,从而达到制定、提高、维持或者不变航空货运办事价钱的目标,违反美国反垄断法的(以下简称“本诉讼”)。
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无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美国航空货运反垄断案被告方签订息争和谈的通知布告》0荐闻榜
国航方面暗示,公司及国货航并未在息争和谈中确认公司或国货航任何或义务,息争和谈亦不具有任何一方认可任何或义务的景象。公司已在2015年账目中做出拨备,不会对公司将来发布的业绩形成严重影响。公司及国货航将继续按一贯准绳,采纳一切可能的办法以严酷恪守所有合用于公司及国货航的法令及律例。
此外,前述集体诉讼有权选择退出本息争,如其退前程争,则与该等被告另行告竣的息争或由美法律王法公法院作出的裁决均可能使处理本诉讼的费用添加,该等费用公司亦已在2015年账目中做出拨备。